破产清算
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,由清算组接管公司,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、评估和处理、分配。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,组织股东、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。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、政府主管部门、证券管理部门等,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、律师、评估师等。
法律服务范围主要包括:
●接受法院指定在破产程序中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
●代表债权人参与破产和清算程序,行使相关权利
●接受公司股东、清算组委托,在公司清算程序中担任公司清算组法律顾问
●拟定强制清算、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方案,出具相关《法律意见书》
●撰写债权申报材料
●协助企业在和解、重整、清算等环节提供法律咨询
●代理股东、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强制清算
●代理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涉诉案件